当前分类:新闻动态
2009年4月22日我局查获一私盐销售
更新时间: 1/6/2010   来源:   点击数: 42

2009年4月22日我局查获一私盐销售

    2009年4月22日,我局盐政执法人员接举报称,在安阳县辛村乡孙高利村烟酒店有私盐销售。我局盐政执法人员迅速出击,对其烟酒进行检查,当场在柜台前方发现假冒500克小袋盐两包,随后在其家墙外隐蔽处查出假冒安盐小袋盐700公斤,经现场对盐产品进行碘试剂测试,测试结果:无碘,属精制工业盐。我执法人员对孙现彬进行询问:得知该批盐,是四个开银灰色集装箱车的人送的,共送壹吨(20包)。因当事人擅自购销盐产品,我局认定该批盐产品属违法购销,以上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,孙现彬对自己的违法购销盐产品的行为供认不讳。

    孙现彬违法购销盐产品,严重干扰了我市的食盐市场正常流通秩序,违反了《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五条“严禁将下列盐产品作为食盐销售;(一)不符合食盐包装标准的盐产品;(二)原盐、加工盐、非碘盐、不合格碘盐;(三)土盐、硝盐、液体盐、平锅盐;(四)工业废渣、液体制盐;(五)其他不符合食盐质量标准的盐产品”中的第一款、第二款规定,已构成盐业违法案件。


 
共有评论 0 条
对不起,暂时没有内容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