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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强春节期间食盐安全管理
更新时间: 2010-1-7   来源:   点击数: 214

 

加强春节期间食盐安全管理

 

    一、切实抓好食盐市场供应工作
    (一)搞好食盐市场购销工作。一是抓好食盐调运,充实库存,搞好食盐储备工作,全市目前食盐库存7000余吨,计划再安排食盐调运4000吨,以确保食盐市场的供应;搞好食盐销售,“双节”期间,全市计划销售食盐5000余吨,防止脱销断档,确保群众“双节”期间吃上合格放心的碘盐。二是完善服务,分片包干,分级送销,实行24小时送销承诺服务,保证定人、定时、定点送货上门。三是落实食盐市场供应应急预案,提高快速反应能力,搞好应急供应,防患于未然。

    (二)规范盐业市场经营秩序。对食盐市场实行统一盐种、统一盐价,并严格执行食盐价格。同时对食品加工用盐、畜牧用盐等其他盐种严格管理,严格审批,实行“专户专供”,各代批、零售网点一律不得供应,严防流入食盐市场。

    (三)加强食盐质量监管。认真贯彻落实《食品安全法》,强化食盐质量监管,对食用盐的入库验收、保管储存、出库销售以及运输环节按照有关卫生标准严格把关。坚持“谁包装谁负责、谁销售谁负责”的原则,认真落实食盐质量追究制度,做到不合格产品不出库、不出售,加大质量问责力度,确保碘盐质量工作零事故。强化碘盐包装加工环节的监管,主动配合市、县(市)卫生防疫部门的定期检验监督,保证全市人民的用盐安全。

    (四)开展“双节”食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。从2009年12月8日开始,我局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“双节”食盐安全整治行动,计划到2010年2月28日(元宵节)后结束。活动期间,一是重点对省际、市边界区域食盐市场进行检查,检查边界区域有无非食用盐冲销食盐市场,食盐市场上销售的食盐有无不执行食盐价格的现象,确保边界区域食盐安全。二是加强对食盐代批点的监督检查,重点检查食盐的购、销、存情况,是否按规定要求存放食盐,如发现不按要求存放的立即整改。三是重点对所有经营食盐零售业务的小卖部、商店、超市以及边远区域食盐销售网点,进行“拉网式、地毯式”检查,不留死角,制止私盐,伪劣盐侵销对群众造成侵害。四是对市、县(市)及城乡结合部的营业性、饭店及旅游景点,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堂,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体单位以及餐饮业、酱菜厂、食品加工厂、熟肉加工行业进行全面登记检查,杜绝食用不合格碘盐事故发生,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。在整治区域方面,市局把市区、安阳县水冶镇、曲沟乡、韩凌乡、安丰乡、吕村镇、宝莲寺等较大乡镇所有村庄作为这次检查的重点。各县(市)盐业局规划各自的重点区域。五是联合工商、卫生、公安等相关部门,加大各类涉盐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,严厉加大打击哄抬物价、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的力度,净化市场,稳定秩序。
    二、切实抓好扶贫济困工作
认真贯彻落实救助政策,积极做好优抚工作,开展形式多样的“双节”送温暖活动。一是对全市盐业系统的困难职工、特困职工进行排查摸底,登记造册,确保一个不漏。二是春节前开展慰问活动,对每个困难职工发放米、面、油、菜、肉等春节福利。三是对部分特困职工进行救济,确保他们过上一个欢乐、祥和的春节。四是开展“一帮一”活动,帮扶社区5名特困居民以及春节前安排我单位20名党员一对一帮扶安阳一橡胶厂20名困难职工。

    三、切实抓好节日值班、安全防范、职工稳定工作
    一是抓好“双节”值班工作。认真落实值班制度,规范值班管理,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、干部值班制度,保证信息畅通,市局人事保卫科定期不定期检查各单位值班情况。同时,加强请销假制度,要求节日期间外出的干部职工,逐级请假,按时销假,并要求中层以上干部24小时手机畅通,保持联络。二是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。在开展安全自查的基础上,由分管领导带队,局人事保卫科牵头,组成安全检查小组,对各县(市)盐业局、局属各部门进行防火、防盗、消防等检查,消除事故隐患,重点检查综合治理、安全生产、消防安全履行情况。三是搞好职工稳定工作,从正面教育入手,加强道德修养教育,加强遵纪守法教育,确保职工的思想稳定。四是建立信息工作机制,及时了解“双节”市场情况,要求各级盐业部门对“双节”期间工作落实情况要按时上报;对突发性事件,重要市场动态以及其他重要紧急情况,要随时报送;对群众关心的热点、难点问题,特别是带有苗头性、倾向性的问题,要及时报送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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